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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提醒:购买理财产品注意附加条件
2008-01-2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卜春艳
 

  银监会在其公众教育服务网中提醒,接受金融机构提供个人理财服务,客户应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向银行咨询个人理财产品或接受个人理财产品推介时,应选择专业理财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要注意保证收益类产品与存款的不同。保证收益类产品的保证收益一般都会具有附加条件,这种附加条件可能包括银行具有提前终止权或本金和利息支付的币种选择权等。附加条件所带来的风险完全由客户承担,客户在购买前要向理财业务人员详细咨询产品附加条件的含义及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三,购买非保证收益类产品,要注意最高收益和预期收益不等同于实际收益。无论是最高还是预期收益率,银行都不具有保证支付义务,最终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最高或预期收益率出现偏差。个人在购买前,应要求银行提供令人信服的预期收益率估计依据;

  第四,应要求理财业务人员揭示产品的全部风险,描述可能发生的最不利的投资结果,以及规避风险的各种可能方式;

   第五,在购买产品时,还应该了解银行在理财投资中的角色和义务,例如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频率和范围,或对资金头寸的监控职责等。同时,应了解银行销售理财产品的权利,明确认购费、管理费、托管费、赎回费的计算方法、实际收取人和收取时间。不应简单以费用收取的多少作为衡量产品成本的标准,成本的高低应该在费用、可能收益和服务质量相结合基础上综合判断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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