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保险>案例>文章内容
 
一酒店不依法参加社保 被劳动保障局罚款15000元
2007-11-09 来源:三峡都市报  作者:叶建平
 
 

  昨日,记者从忠县劳动保障局获悉,日前,忠县一酒店因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被该局开出了15000元的高额罚单,同时,将受处罚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据忠县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古捷介绍,重庆忠州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忠州酒店”)经营注册地为忠县忠州镇。该公司于2001年3月开业,2002年3月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日前,忠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该公司职工投诉称,该公司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忠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随即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实,职工投诉内容属实。忠县劳动保障局于2007年7月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依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但该公司拒绝执行忠县劳动保障局下达的整改指令书。该酒店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忠县劳动保障局决定对忠州酒店给予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5000元,并将受处罚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明月
 
  相关文章
业界资讯 更多>>
保监会 更多>>
案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