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权背书的效力
质权背书,同样不生权利移转的效力,它仅使被背书人取得对票据上权利的质权。
(2)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背书人对委任取款背书,仅赋予被背书人以行使票据上权利之"代理权",因此,它在性质上仅有代理权授与的效力,而无权利移转的效力。被背书人对票据权利无处分权,不得为转让背书,只能为背书人利益再为委任背书。票据债务人所得对抗背书人之事由均得对抗被背书人。被背书人为行使票据权利,可为诉讼和诉讼之外的行为,因此委任背书在形式上具有资格授与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