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央行为配合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实行将票据融资额纳入贷款规模的窗口指导后,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新增贷款额度倾向了高利差的中长期贷款,使商业银行体系的票据融资额从2007年4月的历史最高额开始呈现逐月下降态势,至2008年3月末票据融资额较2007年4月末下降了35.5%;与此同时,众多商业银行在2007年中剥离了不良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IPO境内外上市,使资本充足率大幅度上升,为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和规避贷款规模控制,商业银行转而以银行承兑的方式来解决客户的融资需求。
针对市场上呈现出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不断开出,另一方面却因票据转出渠道不畅使商业银行不愿贴现的状况,一些商业银行在今年初适时创新票据理财产品,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打包后,组成信托集合计划,改由银行零售渠道,销售给小额投资者,产品一经推出,深受市场欢迎,众多银行纷起仿效,使票据融资额自2008年4月份起止跌上升,市场贴现利率随即也由上年末的10%逐步回落到当前的6%以内。
票据理财创新产品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票据资产转售无须征得承兑人同意,简化打包过程。信贷资产打包成信托集合计划销售时,形成债权的转让,必须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票据理财产品的资产为银行贴现或转贴现买入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本身具有法定的要式性和可转让性,形成信托集合计划出售时,无须与债务人(承兑银行)商洽即可打包转售,省却了信托产品繁复的打包过程。
第二,票据理财产品无需信用增级,为资本节约型产品。信托产品出售时,由于投资者对债务人的信用资信不了解而影响销售,所以一些银行采取为信托产品担保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但银监会在2007年10月颁发的《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中对商业银行为信托计划等融资性项目担保做出了限制约束,因此商业银行改以信托产品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或由商业银行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承诺的方式进行外部信用增级,但贷款承诺须耗用银行的经济资本;而银行承兑汇票本身就是银行信用,毋需进行信用增级,对资产出售银行来说,该项产品为资本节约型产品,无须耗用经济资本。由于承兑银行已对持票人做出了到期支付的承诺,其中已包含了票据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所以此类产品具备了保证收益型的特点。
第三,票据理财产品不受贷款额度限制,可以实现真实销售。通常信贷资产打包成信托集合计划出售后,虽然信贷资产已由银行表内资产转化为表外资产,但信贷资产的借款人在还款时或还款后仍需要依赖原贷款银行的融资支持,很难形成真实销售;而票据的贴现与转让完全依存于票据关系,一旦转手就构成真实销售。票据理财产品既能解决企业客户的贴现融资,又能满足零售客户的理财需求,同时实现银行的利差收益,且由于表外资产不受贷款额度约束,贴现银行只要形成贴现买入→理财产品卖出的持续循环,就可借助信贷资产证券化途径实现低风险的中间业务收益。
第四,票据理财产品的实质仍为银行信用,需要体现承兑银行的风险溢价收益。针对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央行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开展票据融资调查的通知》,旨在了解快速增长的票据融资中的潜在问题。银行承兑汇票一经承兑,银行信用即已生成,因此从贴现银行看,将贴现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打包成理财产品出售,并未扩大银行信用,但可以疏通票据融资渠道,对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发挥金融服务中介的积极作用,应予倡导;但从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看,此项金融产品的风险仍是由承兑银行所承担,虽然承兑银行可获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存款,但现行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未能体现承兑风险的溢价收益,也无法覆盖正常的兑付风险损失。承兑申请人以低廉的手续费获取银行信用的承兑,促成全社会票据形态货币的过快增长,有悖于央行现行的紧缩货币政策,也对承兑银行构成潜在风险,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对承兑业务已试行引入承兑费率,按照承兑申请人的不同资信级别收取相应的承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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