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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特别提示公告 |
| 2008-07-11 来源: 作者: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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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7.55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7.45 元/股 根据"巨轮转债"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巨轮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方式调整: 设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数、每股转增股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数或配股数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送股、转增股本:P=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派息: P=Po-D 若三项同时进行:P=(Po-D+Ak) / (1+n+k) 由于公司将在2008年7月16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07年分红派息方案,根据上述规定, “巨轮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将于2008年7月17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7.55元调整为7.45元。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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