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发行的2007年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8年7月17日开始支付自2007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7年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07冀建投债(代码:078034)。
3、发行人: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4、发行规模:18亿元。
5、债券期限:十五年。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1401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5.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自2007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10、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集中付息期限: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1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7年7月2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07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16日,逾期未领部分不另行计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15日。该债权登记日日终,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除息交易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除息交易日为2008年7月16日。
4、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期限:自2008年7月17日起的20个工作日。(2)常年付息时间:在集中付息期限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限结束后仍可到托管其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1、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投资者,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于付息日当天将利息资金划付至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2、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投资者,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其结算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由结算代理人于付息日当天将利息资金划付至丙类托管账户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忠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联系人:袁雁鸣、秦刚
联系电话:0311-85288873、85288883
2、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周一红、葛长征、吴冲
联系电话:010-66568161
3、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法人:张元
联系人:张惠凤、李扬
联系电话:010-88087971 88087972
特此公告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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